工程案例
首页> 工程案例> 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17-09-05 17:57:09
分享:

 薪酬是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大多数社会组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以岗位为基础的薪酬管理制度。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五险一金”制度不断推广,各类补充保险积极探索。但从总体上看,尚未形成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目前,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总体偏低,缺乏激励,吸引力不足。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有待建立,职业上升空间亟待拓宽。一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存在分配不公平、发放不规范等问题,有的甚至还存在有法不依现象。薪酬问题已成为近年来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反映最集中最突出的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薪酬改革的有关精神,为引导社会组织合理确定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改进薪酬管理,建立健全薪酬水平正常增长机制,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建设一支与社会组织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专业人才队伍,现就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改革发展这个大局,服务于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这个主题,以岗位绩效为导向,以规范化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薪酬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与社会组织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
  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要坚持以下原则: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公平相协调,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既有平等参与机会又能充分发挥自身潜力,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按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承担的责任和履职的差异,做到薪酬水平同责任、风险和贡献相适应;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合理确定薪酬标准
  社会组织对内部薪酬分配享有自主权,其从业人员主要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薪酬一般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部分构成。
基础工资是从业人员年度或月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社会组织自身发展情况、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绩效工资应与个人业绩紧密挂钩,科学评价不同岗位从业人员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倾斜,对社会组织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从业人员,要加大激励力度。
津贴和补贴是社会组织为了补偿从业人员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而支付的辅助工资,以及为了保证从业人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的生活补助费用。
对市场化选聘和管理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结合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其薪酬水平可由双方协商确定。